關於《瘋人船》的評論草稿
表演瘋子,或是讓瘋子現身在你眼前?是否可以無關表演,一個真正的瘋存在,情況既極致又真確,不唬人,譬如說,有一個劇場,若不是要求你去某個地方看瘋子,不然便是把瘋子請來讓看你;至於要瘋子去看瘋子,他∕她已自成一個同語反覆的世界了,看與被看同屬一人,不僅不容許兩者之間有任何間格,醞釀主體意識,更無須他人的存在。若還不死心,要求一位瘋子跟另一位瘋子對質,那麼,難保你自己不會變成“後設瘋子”了。
是否真的要這樣挑戰他者的倫理界線?2004年,澎泓智在現今華山文創園區有一場諷刺劇的演出《搶錢計畫》,演者鄭志忠坐著,身上貼滿紙鈔,當眾人搶光,肢障的裸身暴露在目光下,現場開始瀰漫某種尷尬又怪異的氛圍。《搶錢計畫》不是關於瘋子的演出,除非要把觀眾的行為當瘋人看,而前晚去竹圍工作室看的《瘋人船》(周曼農與王俊傑共同創作,巴洛克機器工作室製作)則沒有這種諷刺,也沒有瘋子。肢體演出者與三塊會走動的牆之幾何體,是這齣戲的執事者(agent),都是理性樣態的產物;當然,幾何事物的情感素(affect)不應被刻板化,天真地把它等同於理性的邏輯,除非那是《瘋人船》索求的瘋狂:幾何形式的瘋狂。但無論有否此等瘋狂,這一切還尚未從劇場元素的形式裡面給爆發開來。也就是說,如果《瘋人船》有隱喻的社會規制與工具理性的制度性,場景音與人聲縱使是強力的,有高頻的聲浪,時而尖銳刺耳,其所想要意指的瘋狂卻停滯在官能效果上,不然便是模擬瘋狂的視聽效果,或以你我熟知的常規語法所編碼的再現。2011年,湯皇珍以名為「瘋癲為名之船──我是他人JE EST UN AUTRE」展開為期14天的自我隔離,同時也是一項邀請他人參與的集體行動,雖然原先計畫在一艘船上執行,因現實條件難以齊備而失敗,改在台南縣將軍鄉「鹽分地帶文化館」完成,但此作觸及了瘋狂的核心課題:他者維度。這個維度正是《瘋人船》所欠缺的,使它的瘋狂顯得有些形式化,或意指的混沌未明,不然便是純屬理念的隱喻。若是這樣,我們便得問它是基於什麼。傅柯在他著名的《古典時代瘋狂史》談到瘋人船的歷史考察與哲學詮釋,簡單講,歐陸理性作為一種社會建制,瘋狂在歷史中承受排拒,亦如知識在真理體制(régime de vérités)的各種效應:它的神聖,逆轉為被禁制,或承受各種層級的監管;也就是說,瘋狂,它的有害,是從它的自在或能自由活動,混雜在任何體驗的人性深度裏,到被隔離,監禁在治理空間的拓樸平面上,成了被觀看的物件,呈供在事不關己的''審理理性''之目光下。
若要推說“理性”(raison)僅屬於歐陸的思想範疇,是傅柯刨開它的非理基底與歷史考掘,事不關在亞洲∕台灣的我們,那麼,對於《瘋人船》引用傅柯的理論意象,並在計畫中強調當代社會現象的反思,我們如何評量它的瘋狂內涵,其具體內容又是何指?是否它的意念過於抽象,應找出它的對應項?難道會是稍嫌古典的“禮教”,但其實還隱匿在我們的道德體系,並流竄在主流社會的性別、政治或教育等等各式各樣的治理當中,總之是上世紀魯迅在《狂人日記》痛批的「吃人的禮教」,我再加上一句:讓人發狂——它甚至窩藏在民間信仰的宮廟,那裏的瞻妄或出神,即使轉化為現代性的心理諮商,終究被收服於禮教的條理、階層或道德規範之中?還是“禮教”的用詞不夠精準,另有其他,我不知道——包含《瘋人船》或許不管這些細節或爬梳,就是全球普稱當代的社會問題。抑或是,瘋狂在此不是表象世界的再現,而是作品本身陷入瘋狂的問題,藉以折射(或傅柯說的‘‘開向’’s'ouvrir)我們當今世界的某種狀態。不過,畢竟《瘋人船》處於製作單位宣稱的「前期發展計畫」,將來如何演進還在未定之天,本文只能算是“先期的評論計畫”,當作備忘,一份草稿,說不定將來要改寫,推翻論點與評論立場。
陳泰松2019/9/29